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通知要求 做好《交通强国建设
9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做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文书,其主旨在于推动交通运输的高质量发展,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展开宣传。该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展示交通强国建设的深远影响,以及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福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这份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联手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内容需突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时代价值、科学理念与引领作用,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交通运输领域的辉煌成就,描绘交通强国的美好未来,引发全社会对《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热烈反响,形成共建共享的氛围。
根据通知内容,《中国交通报》等行业媒体将开设专题栏目,深入解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内涵。“交通强国论坛”专栏也将启动,邀请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市的负责人分享学习心得和实施方案。行业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也将加强宣传力度。
通知中还特别强调,要在各类交通工具(如车、船、机)的显示屏、宣传栏以及服务区、办公场所的LED屏幕上广泛展示宣传标语、海报和视频,确保交通强国的理念“处处可见、人人皆知、天天呈现”。还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交通强国和我”的大讨论,举办交通强国宣讲活动,深化人们对交通强国建设的理解和认同。
在宣传过程中,需要把握宣传规律,结合当前的大局大势,展现交通特色,宣传交通成就和交通精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企业、学会协会、高职院校、研究机构等需联动宣传,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等重点任务有序衔接。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也需积极参与,细化并执行宣传方案工作安排。
这份通知旨在通过全方位的宣传,使更多人了解并参与到交通强国建设中来,为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