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将迎来监管新规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出炉,霸王条款、合同欺诈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将迎来强力监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此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宣布,新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一消息的公布,源自市场监管总局在26日的通报。合同乃市场经济有序运作的基石,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地位差异等因素,合同一方有时会滥用其优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这不仅侵犯了对方的权益,也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破坏。为了进一步强化市场秩序的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在2010年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新办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和提升:
新办法将加强对利用合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的监管,特别列举了四种禁止情形,包括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以及通过恶意串通、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等,以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新办法也加强了对格式条款的规制。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来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益。要求经营者在运用格式条款时,必须以明显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不受损害。
新办法强调了行政指导的重要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特定行业或领域的需求,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和使用。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行为,新办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或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此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合同行政监管执法,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推广力度,严格防范和纠正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提升合同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